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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家里留下的甲油胶,我们继续放在店里,被市场监督局发现是三无产品,我们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9-11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发现三无产品应该向当地工商局部门举报。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也可以拨打当的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的电话来进行举报。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首先找卖家商量, 如果解决不了,每个地方应该都有材料质量监管部门,可以投诉;还解决不了 ,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或者当地媒体,还不能解决的,走法律途径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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