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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3-09-27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 房地产不得转让有:
    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5、所有权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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