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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买家交了30%的定金加房款。因买方个人原因,剩下70%的房款延期了15天尚未交齐。过户手续还未办理,我不想卖了,合同里面约定若买方交款延期,卖方有权撤销协议,但买方一口咬定撤销协议需要双方同意。请问我可以单方面撤销卖房协议吗?二手房买卖,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还未办理,请问我可以单方面撤销卖房协议吗?

房产纠纷 2019-03-20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赔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已网签的房屋,不能再次交易。撤销网签合同后才可重新上市交易,解决办法如下:n卖方携带身份证(房本上谁的名字谁带)房产证原件,到当地住房管理局交易大厅办理撤销网签申请。
    (具体不知道那个窗口可以在咨询台询问)n买方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配合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即可。n解除网签合同后,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前往中介公司办理解约合同。请根据合同内容合理合法的解除合同。
    n对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会遇到很多专业性极高的问题,是无法一次处理的,会耽误很多时间和精力,建议买卖双方找大一些有资质的品牌公司提供有偿帮助。在此提示买卖双方,不要贪图便宜找寻没有资质的小公司,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
    n

  • 1、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卖房款。
    2、因为卖房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交易时对有人在房屋中非正常死亡的信息应当告知买房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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