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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有贷款,可以转让给儿子吗?

房屋买卖 2023-10-15 1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有贷款房子如何转到儿子名下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由于房屋处于按揭阶段,所以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要等到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子归谁就由谁还贷吗
    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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