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各位律师好!想咨询一个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问题:我的女儿今年16岁,于2012年2月21日在北京朝阳区发生车祸,肇事方全责。后花去医药费用12万余元,在与肇事方协商赔偿未果后,我于2012年6月第一次起诉到朝阳法院,经法院委托做伤残鉴定和依法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月23日作出判决由肇事方和车辆承保方平安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了赔偿责任。此次判决之后,因后续治疗的需要,又花去医疗费用五万余元,我于2013年12月第二次提起诉讼,对方为逃避责任故意玩失踪消失不见,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后于2014年10月14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经公告送达于2015年1月8日生效后,因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为两年,我于2016年12月9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朝阳法院将肇事方列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孩子因车祸导致的左腿粉碎性骨折和内伤现已基本痊愈,但因左腿大面积软组织和肌肉坏死,留下了大量的瘢痕,影响了美观和行走功能,现想做腿部整形手术。医嘱有:2014年8月28日出院病历上有注明:其他不适及时就诊、定期整形科门诊复查。2015年7月16日北京儿童医院整形科门诊复查交费发票。2016年2月4日北京儿童医院整形科门诊复查病历,大夫注明可继续观察。如因整形所产生的医疗及后续治疗费用,我能否再次起诉?是否已超过我国民法通则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了。即使能起诉,对方是否也可以 以超一年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法院也不再支持了?谢谢!想咨询一个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问题:我能否再次起诉?是否已超过我国民法通则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了。

损害赔偿 2019-06-16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案,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才发现后期治疗费用惊人可以重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有明确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审查原告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同时根据民诉法,一般情况是谁主张,谁举证,医疗事故案由原告承担受损害的证明责任,并承担遭受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以及因医疗事故侵权导致受害人后期的治疗费或医疗费等按照法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相关知识  分类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四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和派出所是否调解无关。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特别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