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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遣嘱是否一定要公证

房屋产权 2023-10-25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遗嘱一定要公证的说法不正确,房产遗嘱的内容、定立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在继承开始后,房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公证与否不影响继承。法律依据:房产遗嘱一定要公证的说法不正确,房产遗嘱的内容、定立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在继承开始后,房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公证与否不影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房产遗嘱并不是只有公证后才有效。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房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1、房产遗嘱不是一定要公证。即公证只是一种形式,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除公证遗嘱外,但并不是遗嘱的生效条件。普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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