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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把小母指锯断了,经过六七个小时把手指接回去了医生说就是好了以后弯不了了,那上快一个月了公司还没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呢?

工伤索赔 2023-10-27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上受伤了解决问题的方式: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申报表、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劳动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获取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地上干活受伤后,工地受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或者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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