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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者再某单位工作6.5年后被辞退,这6.5年间每年都没有安排休年假。可以要求年假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3-11-01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年假补偿。休年假是公司员工的法定劳动权利,其实要是员工主动辞职了,也要对没有休到的年假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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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的员工未休年假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员工补偿,而补偿的天数则是员工当年度内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该300%的补偿中也包括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1、辞退的员工未休年假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员工补偿,而补偿的天数则是员工当年度内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该300%的补偿中也包括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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