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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即将退休的企业职工,75年在当地机械局一下属单位做了5年亦工亦农合同工,后顶替到机械局另一下属工作单位工作,按照《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关于在本单位做“亦工亦农”工期间,经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请问,本单位是指主管单位还是工作单位?如果是后者,计划经济的主关单和现在市场经济的集团公司总部应该类同,都是用人单位,又如何理解?谢谢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本单位是指主管单位又如何理解?

劳动纠纷 2019-05-30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领取流程企业职工退休:
    1.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四楼人社局养老科对外窗口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2.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档案审核
    3.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退休变动手续(单位职工在金秋大厦7楼,自谋职业人员在金秋大厦8楼办理)
    4.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金核定
  • 工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这种情况按照一般工龄计算,如认定错误,可以申请重新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 我们的上一辈人喜欢用"工龄"这个词,实际上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目前正确的用词叫"缴费年限".而连续的缴费年限,即楼主问的"连续工龄"直接影响到日后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目前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享受与两项东西挂钩,一缴费标准 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这两项与待遇成正比.
    因此,如何使自己的累计工龄即累计缴费年限,尽量不中断就成为很多失业或者自由职业者的当务之急.
    楼上的还提到买断工龄的事,我顺便解释一下,所谓买断工龄是不科学的称法,准确的叫补偿金,因为工龄是买不断的.
    最后提醒各位,连续工龄实际上现在就表现为你自己的养老保险年限.某单位录用你两年,但一直没有交纳社保费,那么你的工龄就是0,这是违法的。
  •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有以下几点: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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