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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主动离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0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主动离职的,没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因为劳动关系以事实劳动关系为准,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违法的情况是没办法要求补偿的。不过可以看是否曾经有与公司签署的其他类似劳动合同的文件,或者是公司出具的关于你的任职文件,证明你和该公司有劳动雇佣关系,然后以该公司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变相逼退的方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索求赔偿

  • 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不能赔偿,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
    无论什么原因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你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你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因你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你存在旷工的事实。
    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你有证明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你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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