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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办理了不动产证的二手房,请问如何进行过户手续?

二手房 2023-11-11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在过户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登记后核发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办理二手房房产证过户的流程是: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换领新证,领取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过户可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1)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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