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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3-31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根据来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另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分为协议解除,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即时解除有下列几种情形:1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4单位规章违反法律规定的;5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的。
    你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事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合同的。并且解除时还可以获得补偿哦~~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医疗期满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因此如果发生了相关的意外,员工在住院治疗且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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