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惠州一家数码连锁店分期付款了一个苹果7可是后面付款完了之后他们才告诉我这个是一个合约机这是不是一种欺诈行为呢?当场跟店家协商最后给我换了一个港版的苹果6s当时因为时间问题没有多去想什么,当时商家说需要激活才能使用然后他就帮我开机了,可是一回家就发现这个手机在十月份就有人用过而且还越狱了,第二天找商家理论商家跟我说十月份开了机那是因为从香港过来要拆开来,越狱是因为苹果港版的在大陆使用都要越狱,然后我找商家理论为什么我付款之前不跟我说最好商家说了一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可是我发现手机在充电的时候指纹识别功能出现障碍可是商家说那是你手指放的位置不正确,请问我可以起诉商家欺诈罪并三倍赔偿么是不是一种欺诈行为呢?然后我找商家理论为什么我付款之前不跟我说最好商家说了一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请问我可以起诉商家欺诈罪并三倍赔偿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5-14 07: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经营者不换货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产品质量问题退换的,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
      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常见的有:
      逾期投诉。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
      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