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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如果离职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公司先垫付还是工伤科给呢

劳动纠纷 2019-04-29 14: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么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举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2003]18号令)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某工伤职工黄某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六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1950元,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950×16=31200元。
  •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按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本人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办法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有定额支付的,有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有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的,有以本人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的。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本人工资为基数,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缴费,应当与工伤职工实际应得工资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于用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6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用于工伤治疗的一次性补助金,使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工伤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的能够有一定的医疗保障。  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阅读延伸  伤住院伙食补助费多少  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指的是工作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所必需的伙食消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作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川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根据这一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分为两类:  第一,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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