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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全款买房后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房屋买卖 2023-12-03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款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全款购房合同可以公积金贷款。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领取公积金: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全款买了房子就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可比办理贷款手续简单多了,办理起来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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