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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的丧葬费如何领取?因心脏病突发离世。在哪里领取

综合法律 2019-04-10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怎么领取?
    1、步骤:
    ①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拨付手续。
    ②核实拨付单内容准确无误后,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签收拨付单,并留下联系电话。
    2、注意事项:
    ①若退休人员在去世后,未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养老待遇终止并存在养老金退发信息的,需带现金缴纳多发养老金后才能办理拨付手续。现金缴费应注意每天四点以后、每月24日-26日不收费。(各区情况可能不同)
    ②若死者存在医疗保险报账未报完的,需要等待报账完结后再继续办理拨付手续。
    ③办理完拨付手续后,若医保卡上有余留金额,可至医保局办理退费手续。
  • 交通事故这块属于一个意外商业险,社保局这块属于一个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两个保险是不同性质。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最多养老这块会有一个缴纳年限的限制。
    打个比方,就好比交通事故跟工伤,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则上是可以领取双重赔偿的。
  •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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