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经济适用房还能够买房吗

房屋买卖 2023-12-19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经济适用房还可以买房,但在额外买房之前应当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再次购买其他住房的,政府应当收回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 居住经济适用房时一般不可以额外买房,在额外买房之前应当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再次购买其他住房的,政府应当收回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