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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2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或女职工产假前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休产假期间工资如下:
    1、产假期间是不发放工资的,而是发放生育津贴;
    2、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生育期人员来说,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按月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定资金,对于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来说,以上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可按月领取到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休产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具体有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的工资管理规定中,有明确产假的工资发放办法的,可以按照该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不能低于基本工资标准。
    第二,据最新的劳动保护法规,过往的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津贴替代,并要求各公司必须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
    这也就是说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是没有工资的,但社险办有补助津贴,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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