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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商铺疫情期间不免房租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2-26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由于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房东免租,所以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的,也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可以说明原因并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免租申请原因来进行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房东不给免租的,应当主动说明原因并要求免租处理,涉及到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履约的,是属于《民法典》中免租的条件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解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五条 关于是否支持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由解除合同中表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审理此类案件时,全省各级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间的因果关系。长租合同目的主要为居住,其次为物品存放,疫情并不充分影响以上两点合同目的。
    单方面要求免除租金并不合理。
  • 房东在疫情期间不减免房租的,双方应当按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可以协商进行解除。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法律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包括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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