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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网签,卖方违约想加价20万,我还能让他继续履行协议么?

房产纠纷 2019-04-23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下家一定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一旦出现上家违约拒绝配合办理贷款或者过户的情况下,购房人很难获得贷款审批,即便获得贷款审批通过强制过户的方式也贷款抵押合同也很难履行,因为人民法院一般判决强制过户的前提是购房人支付完毕全款,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剩余房款需要过户后才会支付,这与人民法院的强制过户判决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如果无力支付剩余房款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 二手房网签流程:
    1、网签服务人员登录二手房网签系统,录入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号、身份证明号码,校验房屋所有权证信息;对不符合网签条件的,须及时告知当事人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查询、办理相关事项。
    2、网签服务人员依照《二手房买卖信息表》信息,在线编辑买卖合同内容。
    网签合同提交前,买卖双方可以更改合同内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签字确认,自行设置网签查询密码,网签合同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的,由该经纪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买卖双方自行销售的,由各房产交易办事大厅网签窗口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
    4、买卖双方当事人持买卖合同等资料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5、买卖双方当事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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