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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个月后,工作还没交完,能不能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5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当事人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合同是会自动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走。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属于正式员工的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告知用人单位;属于试用员工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提出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交了辞职报告是否必须一个月后才能走,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2、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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