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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小产权房产的事

小产权房 2024-01-16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是:
    1、就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开发商开发和销售的产权称为大产权,买方的产权称为小产权。这个名字是因为买方的产权是由开发商分割的;
    2、根据房屋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称为大产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称为小产权。
    按照这个解释,普通商品房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
    3、根据产权证书的发证机关,国家发行的产权证书称为大产权,国家不发行产权证书,由乡镇政府发行的证书称为小产权,也称为乡镇产权,乡镇产权不构成真正的法律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法律分析:所谓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称谓。这类房屋一般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住宅。这种房产不能获得正规房产证,无法享受正规房产应有法律保护。
    因为它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的类型有:
    1、集体建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2、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3、各类农业园或者养老院的别墅;
    4、部分二手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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