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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婚前想把房产证过户,儿媳的名字加上可以吗?

房屋产权 2024-01-19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加名字,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nbsp;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nbsp;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分到产权。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分到产权。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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