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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租了一个星期的房子,我不想租。我可以要求退还租金吗?没有合同!

房屋租赁 2024-01-23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金可以退回来,按照住几天交纳几天的房租。但是此种行为属于合同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押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在房屋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是不会退租金的,一般来说,租房没到期退房属于违约,具体能根据租房合同中的约定作出是否退还的决定,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租客可以与房东进行积极协商,看是否可以退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要回房租。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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