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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准备去办理房产过户,户主是写我爸爸名字,共有人写我妈妈和我的名字。那以后他们过世了,我是否还要再交很多钱办理一次遗产过户更名为户主,如契税之类的? 问题二:同样的情况,房产户主是我爸爸,共有人是我妈妈、我、还有我的未成年子女。在我的父辈过世后,我的继承问题,我过世以后,我孩子的继承问题。重点关心是否要重新缴纳高额费用的房产继承费。是否还要再交很多钱办理一次遗产过户更名为户主,还有我的未成年子女。是否要重新缴纳高额费用的房产继承费。

继承 2019-04-14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在我国民法上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平均的,而按份共有则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来享有的有权.
    结合到问题中所说的情况可以看一下房产证,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所有人与共有人各自份额,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屋应当由婆婆与另二个儿子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拆迁,则拆迁款也是三人平均分配.
    但如果该房产证上标明了各自份额,则按照该份额分配拆迁款.
  • 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
    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希望可以帮到你
  • 房产继承,关于嘱公证流程和费用:
    1.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需要带上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由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的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费是所有费用中较大一笔收费了,也就是说是房产继承最主要开销。该种收费有两种方式,第1种是按房屋总价的2%收取,第2种是按房子建筑面积收取的。这两种收费方式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怎么算公证费要去问问当地的公证处。
    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规定要交遗产税,所以这个可以不用管。
    2.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理后对便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并对所有法定继承人一一进行审问并做笔录。然后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报告,经评估准确无误后方可领取公证书。
    3.领回公证书并缴公证费。
    4.房地产核心办理遗产继承。 需要带上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上面所提到的继承公证。还需要继承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到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6.带着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权变更。由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再进行审批出证等工作。
    7.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用80元、工本印花税5元。
    交完后方可取得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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