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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朋友有一套房子要卖给我,房子是他爸爸的名字,他们家子女做了房屋公证,公证房屋写了他妈妈的名字,现在要卖给我,怎样才能过户我的名字。房子是他爸爸的名字,他们家子女做了房屋公证,公证房屋写了他妈妈的名字,怎样才能过户我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19-05-08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公证的费用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 先分割出遗产,如果准备过户到一名子女名下,在世的一方放弃继承,并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买卖给子女,这样子女就成唯一的继承人。整个房产就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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