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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大概在2004年-2007年间在一个单位上班,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给上养老保险,这样符合劳动法吗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给上养老保险,这样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4-11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1、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病假期满的例外。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正规单位必须有个人要交的三险一金 正规单位必须要有单位要交的五险一金 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完全是一样的,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单位要给你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都要交,由于是设下线,不设上限,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单位缴纳差距特别大。 下线规定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实际上很多单位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都是8%左右,但效益福利好的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上限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20%—30%。个人缴存比例提高可以到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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