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公司转正合同,本月19号于开会期间太热向同事要求开空调,主管以不遵守开会纪律要求开除我,我不同意!故向上级领导报告,第两天领导给我来电话以数据管理不当和上班时间睡觉为由开除我,我不同意,本人上班期间一直严格按照公司作息时间规定,这点同事有目共睹,其次数据管理公司后台也看的到,口头说我数据管理不当,并未找出实际证据!然后此事搁置三天公司一直没有回复,我也一直没去上班,请问这种情况下,长期未办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利以旷工为由开除我吗?或者我能否要求公司以单方面辞退我按三倍工资赔偿呢?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不同意!我不同意,公司有权利以旷工为由开除我吗?或者我能否要求公司以单方面辞退我按三倍工资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19-04-17 15: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解除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补偿一个月工资,不给工资严重违法,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一般都会管的。
    没有签订劳动也可凭劳动关系资料(考勤记录、工资条、员工卡)等去劳动部门投诉。
    没有也行,公司必须证明你不是他们的员工。如果工作时间超和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还可要双倍工资,但要仲裁或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