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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我调到岗位上,但没有收到书面通知。这合法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3-28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题所述,提问者应先核实所签订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如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应签订变更合同,否则,提问者可以坚持不同意调动工作地点,法律上是予以支持的;2、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如公司无故收回员工在工作上必备的电脑,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应提出诉求,法律上也是予以支持的;3、如经核实公司行为已有违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那么,公司行为是违法的,提问者可依法维权,与公司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依法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诉求进行维权;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 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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