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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客人在我店里吃了两个小时的饭,然后呕吐到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他说他吃了我店里的擀面团,让我赔偿他2000多元的治疗费。我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10 11: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赔偿一般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补偿。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先调查取证,然后向卫生部门报告,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主要是用于取证),饭店如果调查属实严重会触犯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罚款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有证据确认受害人系因酒店提供的会品中毒,酒店应补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术后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应要求对方就补偿项目,补偿金额作出明确的承诺,若同意,双方签字生效。如对方无诚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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