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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分居一年半,感情不和,现在离婚,协议离婚她不肯,现在我想走法律

离婚 2019-05-03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单独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可就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过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财产权益。对于抚养权,您可以积极争取,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根据您的描述,对方沉迷赌博,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决给您,您可就抚养费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是否办理结婚证?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不好可以离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
    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的。
  •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分居协议,最好签署分居协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双方所得财产的归属,仍然和起诉离婚前一样,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分居协议的,可以就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财产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居协议,但在民事领域,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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