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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精神病史出院将近十年了,但是想写遗嘱,请问必须做精神病鉴定吗

立遗嘱 2024-04-12 19: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精神病史的自然人一般不可以立公证遗嘱,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意识正常的时候可以立公证遗嘱,精神病已治愈的自然人也可立公证遗嘱。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所以一旦精神病人因为疾病失去行为能力,其所立的公证遗嘱就依法无效,其继承人也就不能通过有效遗嘱合法继承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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