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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们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我生病跟领导说我不能上班就没有去了然后现在她不想给我工资这个怎么办请问一下我跟我们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我生病跟领导说我不能上班就没有去了然后现在她不想给我工资这个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25 17: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若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首先向公司反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签,则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现在市场上大多数公司都选择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写字楼租赁需要考虑租金、写字楼与周边环境、交通、工作时间提供等问题。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系转租,出租方应提供其租赁合同和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写字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写字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首次租赁写字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4、租户如果要将承租的写字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供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
    5、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6、有些比较老的写字楼会有电话容量的限制,租户如果对于电话容量要求较高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7、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10、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单方解约权的约定。
  • 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仅可以追讨拖欠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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