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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资格买房子,然后让别人帮我用他的名字买房子,现在房子要卖了,我付的首付、房贷、装修贷能拿回来吗?

房屋买卖 2024-05-02 17: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出资,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则房子就可以要回来,但是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则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薄上的人所有,是无法要回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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