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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离开公司,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但员工对工作有口头和书面的解释。损失需要由员工承担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8 2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说走就走的,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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