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08年,我们夫妻给男方妹妹做的担保人,有银行贷款,有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房产证抵押,不知道她具体贷多少钱,什么银行,也不知道她逾期多久,现在只发现我的银行卡被冻结,请问现在是什么情况,会扣我银行卡的钱么,什么时候我能正常取钱,如果她继续不还我该怎么办有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房产证抵押,不知道她具体贷多少钱,什么银行

银行 2019-05-12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买房一定要抵押或者担保。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
    2、卖方请提前还贷款赎房,买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交资料,办理资金监管;
    3、银行审查,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
    4、买卖双方向担保公司申请赎房贷款担保,签署担保文件,并向担保公司提交所需资料;
    5、担保公司进行调查、审批后,交易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6、卖方或买方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和手续费;
    7、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8、抵押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担保公司向银行还卖方原贷款的余额,赎房成功;
    9、 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房、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10、出证后,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1、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同意放款给买方;担保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是关于抵押合同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  房贷还没有还完的话产权还在抵押状态、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申请抵押贷款;
      参看抵押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不在抵押状态的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音郭楞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