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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我掉到另外一个公司,不去算旷工,最后说公司合并了

劳动纠纷 2024-05-18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合并后,若您不愿意在新公司工作,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尽管公司合并,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还可以起诉。
  • 若您不愿意在合并后的公司工作,公司应尊重您的选择,与您协商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有权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公司合并后,员工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若员工选择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权益也应得到保障,不受合并影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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