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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其他人合伙干室内装潢工程,当时干第一个工程时前期需要五万块钱,从我这借的,合伙人答应一个月后还,我对朋友的信任和想拉他一把就借给他了没写借条,一个月也不长又是朋友担保。现在已经十个月了,期间要过几次都说过几天,或者马上就结工程款了。据我所知,第一个工程早已经结束,钱结清了,问朋友说他也不知道钱哪去了,现在打合伙人电话,他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打通了要不不接要不挂了。问朋友,他说他要不还,他担保,算他的,可是这一拖就是快一年了,我感觉他们就是在敷衍我。当时是到银行转账给合伙人的,大概分三次转的,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拿回钱吗?怎么起诉呢?他说他要不还,当时是到银行转账给合伙人的,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拿回钱吗?怎么起诉呢?

银行 2019-04-29 1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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