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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一个多月前经朋友介绍,从老家长春来到济南一家工地开货车,工资每月8000元,工地老板姓李,没有书面的雇佣合同,干了一个月左右没开工资,李的工地被查封了,于是李带着几个司机去另外一个别人的工地拉货,货车都不是李的,工作时间都是在晚上8.9点到早上5.6点,每天拉货的路线和地点都是固定的,于10月6日凌晨3点多下车的时候踩空摔了一跤,导致右侧股骨颈骨折,(当时A临时派我父亲跟另一位司机去给他往他指定的地点,拉几袋水泥,A开了我父亲的车替我父亲拉了一趟货,并没有明确交代我父亲送完水泥后在哪等他,于是我父亲跟一起送水泥的司机就去了正常装货的地点,下车时摔了一跤,我父亲坐的是副驾驶,另一位司机开的车),6日4点到医院检查右侧股骨颈骨折,我和母亲于7日中午到父亲所在医院,跟李协商,李一再强调没在他们交接地点等他,我表明让其先垫付医药费住院,因为医生建议尽快手术,其一再声称没有钱,后面松口要和我们出一人一半的住院费和手术费,其他的都不管了,声称要么就给看病,费用一人一半,要么就让我去起诉,我想知道我如果想协商该怎么去沟通,起诉的话,我能胜诉把握有多大,能赔付多少钱没有书面的雇佣合同,我想知道我如果想协商该怎么去沟通,能赔付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05-09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不能起诉医生,只能起诉医生所在的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为医生属于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1、临时雇佣没签合同,没有任何影响,只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你哥无需承担责任;
    3、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雇主没有营业执照;
    4、即便不是工伤,医疗费用需全部由雇主承担;
    5、除了医疗费以外,还需赔偿所有的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6、雇主不受承担医疗费,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7、无需报交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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