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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肿瘤切除手术,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要辞退,请问一下公司有没有补偿款

劳动纠纷 2019-04-28 0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不能胜任工作”表述为:“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调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等项目。
    2、单位对正式录用已经定岗的员工进行调岗时要与员工协商。
    3、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给予员工补偿。
    4、单位调整员工岗位时,新岗位不得与原岗位有较大的差别,否则员工有权申诉。比如,员工就职于某部门经理,现调整为保安或清洁工作人员,这是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并提出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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