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一名室内设计师,在装修公司工作了不到六个月,然后离职了,我们的工资是底薪三千五加上业绩提成,然后工资是底薪加一半提成的发,然后等工地结束以后再发另一半提成,这就造成了我离职以后还有四家工地的一半提成没有拿到,然后他现在不准备给我那另一半提成了,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调节或者劳动仲裁。 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然后营业执照好像也是假的。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调节或者劳动仲裁。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

仲裁 2019-05-04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通过招投标,中标后未签订合同,那就不是违约而是违法。
    如果只是双方谈判,但未签订合同,都未“约”何来“违约”之说。
    如果有口头协议,那就需要你举证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最好有第三人证明,一般很难举证。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第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
    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 如果工厂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看,你可以进行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实施的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给予员工双倍工资。如果你将问题反映给公司后问题还没得到解决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说,如果工厂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先与领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有关的部门反映情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高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