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死前有房产遗嘱,死后全体继承人又写一个协议,谁有效?(遗嘱与后面写的协议)

继承 2019-04-28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协议的效力:
    遗产继承协议是各继承人之间有关遗产分配与过户的相关权利义务协商好后的一种书面文书,达成遗产继承协议书最好请与遗产没有继承关系的长辈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做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本案中,签订协议的两原告与被告都已成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相互之间签订的继承协议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被告自愿放弃按遗嘱继承财产扥权利,应认定为有效行为。
  • 一,如果是以遗嘱的形式定立的,那就有效,如果只是协议,那么只有在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不反对的前提下,有效,否则,无效。当然,如果房产的当事人已经死亡,你可以对该继承协议进行公证。  二,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1)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三,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 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