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公司里的一名员工,由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提前告知我们,公司在达州的专柜即将下柜,我在公司工作刚满3年,公司承诺,下柜后公司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但是失业金不能领到,我们公司是给我们买了五险的,但是公司说由于公司给我们买的五险是由第三方公司买的,我们下柜的人数已超出,第三方不能开出这么多的失业证明,所以我们就领不了失业金,现在公司领导要我们签一个离职证明,而不是劳动解除书,请问下,我们能签离职书吗,签了这个还能领到失业金吗现在公司领导要我们签一个离职证明,我们能签离职书吗,签了这个还能领到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5-23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诺支付经济补偿,你们最好不好签任何有关离职的文件。 另外公司需要在离职时结清工资,压三个月再发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不能。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领失业金:
    1.条件: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而且要求个人具备: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2.材料: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