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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离职但领导不允批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8-21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面对领导以公司项目紧急为由拒绝批准离职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若领导仍不批准,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保留好提前通知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及送达证明。
  • 试用期内离职,需遵循以下程序:1.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离职意愿及原因;2. 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等;3. 结算工资及福利,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直接离职即可。
  • 确保离职过程合法且顺利,可遵循以下建议:1. 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明确离职日期和原因;2. 保留好所有通知和交接的证据,以防纠纷;3. 遵循公司离职流程,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4. 如遇问题,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向劳动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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