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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在公司工作五年,公司合政府签订合同到期不做了。以整顿几个月为理由,又不辞退员工,叫我们已经找工作。又不支付我们补偿金,这个怎么处理

无故辞退 2024-09-01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情况,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应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公司不及时处理,您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
  • 您应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请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维权时使用。
  • 您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处理。在选择时,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请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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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顿几个月为理由,公司合政府签订合同到期不做了,现在在公司工作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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