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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工人在外地工地上意外死亡,应怎样赔赏,

劳动纠纷 2019-05-26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遗产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被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应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4,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5,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6,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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