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问题,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下:1.若公司制度明确规定全勤为当月所有工作日均出勤,则22天出勤显然不符合要求,不应视为全勤。此时,应根据公司规定扣除全勤奖或相应出勤奖金。2.若存在请假情况(如病假、事假),需核实请假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公司规定流程办理。若手续完备,则按公司规定处理;若手续不全,需及时补全并说明原因,避免影响薪资。3.若对出勤记录有异议,应及时与HR或直接上级沟通,核对考勤记录,确保出勤数据的准确性。若沟通无果,可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公正处理。4.在处理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请假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明。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