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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买车做贷款 女儿做的担保人 女儿离婚 这个车不属于女儿财产吧 户上在父亲名下

离婚 2019-07-04 08: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约定离婚后债务全由男方偿还,这是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只在夫妻间产生效力,对其他债权人是不生效的,除非债务承担协议经过了银行的确认、同意,否则女方仍然需要承担银行债务。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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