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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和我老公想立遗嘱 ,把我们名下的所有财产都留给儿子 请问需要多少费用?

继承 2019-06-17 15: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7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遗嘱有效,你现在要做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让法院判遗嘱有效,属于确权,之后就可以拿着判决办理更名,但可以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建议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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