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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土地用途是“居住”,商品房用途是“高档公寓”,请问商品房的水电费按民用价格还是商用价格?

房产纠纷 2019-05-27 1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由房管局监制印发的,全称《房屋买卖合同》有黄皮或白皮的,这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在买期房时一般和开发商先签个简易合同,名叫购房协议书,合同发生纠纷时,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2,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误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这其实是欺诈
  •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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